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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第四台”——台北印象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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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爱看电影,我坐长途飞机最怕坐在离投影屏太远的位置上,前面隔着十几、二十排人,屏幕又小,又没有坡度和错位,伸着脖子探头探脑,那滋味太难受了。早就听说在有些波音767客机上,每位旅客的眼前都有一部液晶显示的电视可看,却一直没碰上。这回从香港转乘华航的飞机,却意外地有了这番小小的享受。只是,从香港到台北总共不过一个多小时,根本不可能放电影,只好拿它看电视,真觉得有点奢侈过了头。

飞机升空后,我随便转了几个频道,偶然发现有一个频道上几个操着国语的台湾电影人在侃“国片”。一向很少关心台湾的“国片”,闲来无事,于是便停下来准备看几眼。想不到,关于谈话的内容没引起我的兴趣,倒是那位发式和长相有那么点像胡慧中的徐娘半老的女主持人,惹人注目。她一头短发好像起床后就没梳理过,还故意在扎起一绺横在一侧,说起话来脸部夸张至极,并且手舞足蹈,活脱脱一个跳大神的。尤其是她那放浪形骸的大笑,能让你起一身鸡皮疙瘩。

从中正机场出来,与前来迎接的朋友在汽车里谈起这件事,他当即摇头,说“那些节目烂得很,我从来不看。我家的电视到现在都没有第四台”。

 “第四台”,算是台湾的一个专有名词,指的就是那些有线电视节目。因为台湾过去公共的电视节目只有三个频道,后来出现有线电视节目,即被称为第四台。以后,台湾的电视节目迅速发展到近百个频道,但人们至今仍旧笼统地把所有那些后来的有线电视节目称作第四台。说“第四台”统统都“烂”,当然也是极而言之,毕竟所谓“第四台”里面也有不少是新闻台、、体育台、经济台,甚至有的还是专门传授功夫或佛法的。

据说把“第四台”视作洪水猛兽的,大都是一些有小孩子的家庭。来台不几天,我就开始领教了家长们为什么厌恶“第四台”。卡通台不用说了,每天都是日本卡通片,从早到晚打打杀杀,让孩子成天迷在那里面,多数家长自然不放心。综艺台的节目,用大陆人的话来说,就是品位太低,千篇一律的搞笑,媚俗得厉害。其主持人差不多找的都是像前面提到过的那位老大姐似的,长得怪怪的,至少也是打扮得怪怪的。在台上只要能搞笑,什么话都敢说,什么动作都敢做,马桶也可以搬到台上做主持人的坐骑。至于什么拉屎放屁、打情骂俏之类的话和动作,早已是见怪不怪了。但说到底,家长们最怕的,还是第四台“泛黄”。

 台湾的影视片一般分为四级,即普通级、保护级、辅导级和限制级。早就听说台北有的电视台一过夜里12点,就放些“限制级”的片子。这种情况在欧美国家见过,因此并不令人吃惊。那天干完活,打开电视正是黄金时间晚9点整,赫然发现电影台正在上演日本的电视连续剧《失乐园》之“大结局”。《失乐园》这部小说在日本争议很大,它有点类似我们过去看过的日本故事片《绝唱》,只是它所讲述的是一对老夫少妇的婚外恋,小说以某种赞美的态度着力描写了两人性关系的和谐,和为反抗社会与家庭的干预,相携绝命于意大利的故事。根据小说改编的这部电视连续剧在台北虽然很有些销路,但毕竟已属于“限制级”,因此通常也要到年满18岁才能进入的专门的影视店里才可以买到,而电影台居然周末黄金时间只在人体上做两点或三点的虚化,就公开放映,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这种情况,即使在美国似乎也不大能见到。

 “第四台”“泛黄”,不仅仅在电影台,有些综艺台也是一样。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的综艺台会没完没了地挂“色”。今天搞一个节目是介绍去香港演三级片的小“脱”星的,明天搞一个节目是介绍各种性工具的,而且找来坐在台下当观众的,全都是一群十几岁的男女学生。女主持人还会煞有介事地挨个儿问这些小观众的岁数,然后作出大惊小怪的样子,说什么:“哟,你们还不到十八岁怎么就进来了?”这显然是在故作深沉。她的电视节目根本就是放给全台湾人看的,哪里有什么岁数限制?

“第四台”中出现的这些情况是否是社会普遍性的反映?至少,大陆人很容易把它同台湾的色情业联系起来,想到以往一些写到台湾的电影里的醉醺醺的美国大兵,想到那些在灯红酒绿的街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各色妓女……。听说中南部的城市确实还存在着公开或半公开的色情服务,但在台北,多前年国民党当局就取缔了色情业,把它赶到别处去了。如今,不论白天还是夜晚,台北的街上在这方面可以说比美国的许多大城市都要干净,因为你不会见到那些你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妓女。

和欧洲的许多国家比,台北在性方面也算不上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城市。在台北的市面上,你不会像在柏林或哥本哈根那样,随便在一个报摊上就可以见到许多“黄色”杂志。台北的报纸一般也比较规矩,很少能够见到它们像俄国报纸那样,公开刊登裸体照片。当然,这样的东西不是没有,但多数属于日本、香港流行的什么“写真”集。按照规定,“写真”一类的杂志是必须加封塑料封套,不得供人翻阅的。而“限制级”的影视节目,也只能在专门的卖售点卖给18岁以上的成年人。当然,管理上的问题仍然很突出。比如在台北最大的电脑市场-光华市场,每天都有大批的青少年前往,而那里的这种专卖点店虽标明“十八岁以下请勿入内”等字样,店主实际上对进入店中的青少年睁一眼闭一眼,只有发现有人检查时,才会赶紧将中学生们赶出去。

不过,近年来,随着民主化的过度发展,台湾这方面的情况似乎较当年国民党时期又有了新的变化。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一本5年前已经被新闻局明令禁售的,以写真手法讲述性爱方式的书,竟然在今年7月间被法院判定新闻局败诉,要赔偿出版商一大笔损失。而法官的解释是说,因为社会进步了,因此人们对性的观念也开放了,公开发行这种正面传授“性知识”的书不算问题。如今有的“第四台”所以会“色”胆包天,也许与近年来社会上的这种认识不无关系。

说“第四台”节目“烂”,很大程度上与“第四台”的生存竞争有关。它们较多地把目光瞄准大多数普通民众的腰包,各出高招以争取提高收视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太多的低级趣味,是与太多的低层次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这反映了台湾大众文化教育的现实状况。据我所知,多数台北知识分子和文化品味较高的观众,几乎没有太固定的节目可看。大陆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虽然办得过于死板,既缺少特色,又没有多少针对性,在台北却仍有一些观众,大概也就是因为它有个别节目文化品味要高一些吧。

当然,在台北,那些新闻台的节目通常是不可不看的。尽管不同背景的新闻台报道新闻和组织评论节目时有不同的倾向性,但它们报道新闻的及时与监督政府的作用至少在大陆人看来,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大陆电视新闻节目有个最让人头痛的问题,就是不少新闻不“新”,一些重大新闻因为审查较严,或顾虑太多,结果会出现该报的没报出来,不少没有新闻价值纯粹宣传性的报道却太多的情况。在这方面台湾的新闻台似乎很少顾虑什么,报道消息相当及时,弊病是有些消息未经核实,或报道者主观随意性过大,时有错报的情况。

大陆电视新闻节目另一个让人不能满意的问题,是对各级政府起新闻监督作用不够,因为所有电视台都是党和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宣传工具,宣传什么不宣传什么,要由党和政府的宣传部门说了算。目前唯一具有威慑力的新闻节目,大概只有中央台的“焦点访谈”了。地方的一些官僚,不论其在当地如何称王称霸,横行无忌,碰到“焦点访谈”,多半都得屈尊就范,否则的话,升官的路变得坎坷不平不说,搞不好还要受处分,甚至摘乌纱。但“焦点访谈”一天不过一次,365天还不能天天都揭露黑暗面,必须保持一定比例,再加上有些大案要案牵涉面广,不能访或不能播,有些问题揭出来也解决不了,一年下来实打实地能解决多少问题?单靠一个“焦点访谈”,一些“土皇帝”依旧有恃无恐,感受不到太直接的威胁。

台湾也有麻烦的问题。由于经济暴富和民主化转变过快,地方上“黑金”政治盛行,不少黑道人物摇身一变成为各级议员,甚至是各级父母官。这大概是从极权政治快速转向民主制的通病。1995年访台,就遇到过一出怪事,我们在台时刚出面接待过我们的一位地方父母官,在我们回来后不久竟因涉嫌枪杀一对立议长而入狱。新闻披露,这位当初口口声声为当地民众谋福利的父母官,原本就是位黑道人士,大把金钱花出去,竟由黑“漂白”了。类似的情况在台湾大概不少,在台北时也见过新闻台有论坛专题讨论。但至少在台北,黑道势力还不像如今在俄国那样,几乎可以左右中央政府的人事和政策。新闻,特别是电视新闻在这方面的报道和监督很能起些作用。上至李登辉,下至各级政府官吏,稍有越轨或可疑之处,必遭曝光。去之前即知李登辉因财产问题遭到舆论质疑,因查无实据没有闹大。在台北时又赶上台北市长陈水扁因儿子继承房产等事被新闻界一度炒得沸沸扬扬。台湾没有香港那样的廉政公署和类似大陆的反贪局,但电视、报纸如此透明,再加上虎视眈眈的反对党,要在台北这种地方搞腐败,大概不会是太轻松的事情。这里有两个有趣的例子似乎不可不提。

一个是“宝宝日记”。到台北不久,一次聚餐,同桌教授议论之中突然频频提到“宝宝”两个字。咋听之下,误以为是谈还在襁褓中的小孩子,但越听越糊涂。直到后来才弄懂,这原来是台湾的一个“克林顿绯闻”。它讲的是台湾前省政府发言人黄义交因个人生活丑闻被新闻曝光被迫下台的故事。这个人当时政治上大红大紫,上镜率极高,没想到被新闻界捅出一段婚外情。作为公众人物,同克林顿一样,他不得不矢口否认。不想又被新闻界挖出另一位情人的日记加以公开。最后查明,他先后或同时有几位情人,对每一位都以“宝宝”相称,花言巧语。尽管台湾没有独立检查官制度可以将之诉上公堂,但“宝宝日记”到底还是将他从政治舞台上赶了下来。他的官运也因此被彻底断送。

另一件事是法务部调查局代理局长程泉因丑闻下台。这件事刚好发生在我在台北的那段时间里,也是炒得沸沸扬扬。事情最初也是新闻界捅出来的。说是在法国的一位程代局长老友的女儿向人诉说程某曾有过非礼行为。消息捅出来后,程泉也是矢口否认。法务部,再加上调查局,照理说够恐怖的了。但电视、报纸照样穷追猛打,法务部不得不派员赴法国调查。查得结果是程某人当年以会气功治病为由,曾经为老友的女儿发功治病,至少是不必要地接触了女方胸部。据此,碍于公众形象,法务部不能不要求程辞职。程虽大闹,最后把法务部长也拉下了马,但自己到底还是因为这件丑闻而丢了官。

因为新闻透明度比较高,迫使政治人物必须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和手脚,虽然监督的深度尚可怀疑,但毕竟威慑了那些敢于明目张胆地做坏事的官吏和政客,对百姓未必不是好事。新闻台通常收视率较高,这自然是一个原因。由此看,所谓“第四台”的“烂”确实也未可一言以蔽之。

2005年06月17日 09: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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