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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抗美援朝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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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引文处理而言,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该书第一卷在直接引用1950年10月2日毛泽东给斯大林的电报时,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改动了电文原来的排序。原文总共八条,该书引用时将其删成六条,除最后一条节略不予说明尚属正常外,其中第四条被删去理应照惯例以“节略”说明,书中引文不仅没有说明,而且后面的排序也完全改变,(五)变(四),(六)变(五),(七)变(六),以致使读者误以为这一引文即是历史原貌。(注释1,第153-155页)

 当然,对10月2日电报做如此删改,始作俑者多半是《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之编者,以后各种文集均照抄不误,甚至写明“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12]但这种不顾历史真实擅改历史文献的作法,不仅不可取,而且在国际上会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战争史》一书作者既然清楚了解电报原文,此次全文引出这则电文又有意不加注释,以显示作者并非引自公开出版物,而是直接来自于档案原件。既如此,为何不就此一错误稍加订正呢?毕竟,毛泽东这封给斯大林电报的真实性,近年来已因为在俄国总统档案馆发现了10月3日毛泽东另一封内容完全相反的电报,而受到严重质疑。为了向国际学术界证明此则电文的真实性,中共中央档案馆在两年前就已经将毛泽东这封电报手稿的影印件提供给了美、俄学者。从已经在海外公开的这一影印件可以清楚地看出电报的全貌。而被档案馆在影印时隐去的第(四)点,即批评北朝鲜方面的相当部分文字,也已在逄先知、李捷的新著中得以披露。[13]在这种情况下,不加注释,却又照搬原来的文字,显然不是一种值得肯定的作法。

 就引文解释而言,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有关中共中央对志愿军参战后战局发展可能性的判断的说明。作者强调,在决定出兵的同时,中共中央估计战局发展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志愿军在苏联志愿空军的掩护和支援下,协同朝鲜人民军,将战争限制在朝鲜境内,有可能在朝鲜境内歼灭和驱逐美国及其他国家的侵略军队,从而根本解决朝鲜问题,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第二,尽管中国军队是以非官方的志愿军名义参加的,但美国仍可能对中国公开宣战,或至少以其空军轰炸中国许多大城市及工业基地,以其海军攻击中国沿海地带,并且支持台湾蒋介石军队或美蒋军队联合进攻大陆。同时,由于志愿军武器装备落后,在朝鲜不能大量歼灭美军,战争形成僵局,影响中国整个恢复和建设计划,引起国内许多人不满。这是最不利的结果。

“第三,在苏联不能出动空军直接支援作战的情况下,志愿军实施灵活的作战指挥,充分发挥自己在作战上的战术特长,能够在朝鲜坚持作战,能够攻打除大、中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那么,有可能迫使美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注释1,第170-171页)

有关此一说明的根据,作者特别注明是见于毛泽东1950年10月2日给斯大林和23日给彭德怀并高岗的两封电报。作者这里的意思很明白,那就是,毛泽东虽然希望根本解决朝鲜问题,但客观上需要苏联空军支援。如果没有苏联空军支援,战争最好的结果就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言外之意,毛泽东战前就已经预见到最终的结局。但凡熟悉这段时间里中共中央决策复杂过程的学者,一眼就能发现,上述三种可能的解释与事实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

  首先,把10月2日和23日毛泽东的两封电报简单地混为一谈,就事实逻辑本身就存在问题。因为,从10月2日到23日之间,中共中央仅就出兵问题就进行了多次讨论,意见也几经反复。不论《战争史》一书对此间的反复情况做何种解释,至少苏联空军出动与否对中共中央的形势估计影响甚大应无疑义。把毛泽东10月2日的形势估计与23日的形势估计,相提并论,甚至混为一谈,显然不妥。

  其次,上述解释与毛泽东2日和23日电报的内容也相距甚远。就上述解释而言,第一种可能情况和第二种可能情况无疑是就10月2日电报内容概括而来的,但问题是细读电报,其中既没有谈到中国出兵作战要“在苏联志愿空军的掩护和支援下”这一前提条件,也从没有设想过要“将战争限制在朝鲜境内”,更没有谈到所谓“美国支持台湾蒋介石军队或美蒋军队联合进攻大陆”的可能性。恰恰相反,毛泽东明确认为:“既然中国军队在朝鲜境内和美国军队打起来(虽然我们用的是志愿军名义),就要准备美国宣布和中国进入战争状态,就要准备美国至少可能使用其空军轰炸中国许多大城市及工业基地,使用其海军攻击沿海地带。”换言之,毛泽东从实际考虑出兵之日起,就准备让美国连朝鲜和中国一块来打,决心要牺牲些“坛坛罐罐”。只不过,毛泽东相信:“首先的问题是中国的军队能否在朝鲜境内歼灭美国军队,有效地解决朝鲜问题。只要我军能在朝鲜境内歼灭美国军队,主要地是歼灭其第八军(美国的一个有战斗力的老军),则第二个问题(美国和中国宣战)的严重性虽然依然存在,但是,那时的形势就变为于革命阵线和中国都是有利的了。这就是说,朝鲜问题既以战胜美军的结果而在事实上结束了(在形式上可能还未结束,美国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承认朝鲜的胜利),那么,即使美国已和中国公开作战,这个战争也就可能规模不会很大,时间不会很长了。”对于战胜美军的条件,毛泽东着重谈到的,也主要是增加火炮数量的问题,他显然相信苏联可以在这方面给予帮助。至于对制空权,其电报中虽有提及,却无一字言及苏联志愿空军参战问题,只是对自己的空军要到1951年初才能参战,表示出某种遗憾。纯粹是在这样一种前提下,毛泽东才做了“最不利的情况”估计。电报的基本精神是,毛泽东相信出兵朝鲜是有利的,各种困难是能够解决的,即使应当考虑到“最不利的情况”,在他看来也主要是两军万一相持而成为僵局,可能会影响经济建设计划和部分人的情绪而已。(注释4,第539-540页)[14]

  第一、二种可能情况概括得不准确,第三种可能情况的说明同样与毛泽东23日电报的内容差得很远。就事情的逻辑本身而言,说中共中央决定出兵的同时,已经因苏联不能出动空军直接支援作战,而将战争目标确定在逼迫美国与我进行外交谈判上,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因为直到五次战役结束之前,即使在作战效果最好的情况下,中共中央都坚持拒绝与美国进行外交谈判,它又如何会在还未出兵之时就预先准备好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呢?而且,说不得不走谈判之路是因为苏联不能出动空军支援作战,与毛23日电报本身的内容对照也说不通。因为毛泽东在电报中并不认为空军支援的问题不可解决,只是认为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又如何会以没有空军支援为前提来具体设想战争的结局问题呢?事实上,毛泽东在电报中所以提到“谈判”二字,也并非是从我们后来看到那种因为战成僵局,被迫以三八线为界相互妥协的情况出发的。他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如果敌人飞机杀伤力不大,战局发展顺利,志愿军必定能够占领平壤、元山、汉城、大邱、釜山等大城市及其附近地区以外的整个朝鲜半岛,

2005年06月16日 20: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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