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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张学良与中东路事件之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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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莫斯科传出蔡运升与西门诺夫斯基就双方开始谈判一事签署的会议纪要,其中主要的妥协就是:蔡运升代表东北当局宣布中东路理事会事理长吕荣圜撤职;西门诺夫斯基代表苏联政府宣布,在吕荣圜撤职后,苏联政府将推荐新正副局长以代替原正副局长,惟保留委派原正副局长任中东路其他职务的权利。双方约定在共同遵守1924年中俄、奉俄两协定的基础上,谈判解决中苏之间围绕着中东路所发生的一切冲突。[127]对此,东北当局很快即予证实,并声称南京中央已经覆电,表示完全同意。而外交部却仍旧再三对外表示尚未接到报告。实际上,王正廷一直在暗中与张学良密切联络。蔡运升与西门诺夫斯基所以会将苏方原提第二条内容,即苏联原正副局长恢复职务,改为中方撤换理事长,苏方推荐新正副局长,就是外交部坚持苏联原局长复职一节“关系重大,实难迁就”的结果。[128]

6日,张学良正式致电李维诺夫,对蔡运升与西门诺夫斯基商洽的结果,表示同意。他同时亦向南京方面做了通报,说明双方代表已达成解决办法三项,即(一)中东路由苏方重新推举正副局长,并保证旧局长任该路他职;(二)责任问题由双方派员调查,无须第三国参加;(三)中苏纠纷由中苏双方会议解决,请国府决定并派大员正式谈判。张坚信:“如此解决既不背中央迭电饬办之意旨,而默察内外大势均非迅速自了无以善后”。故他已自行决定,派蔡为代表,与俄代表定期开议,讨论各项实行以及关于正式会议各问题。[129]次日,蒋介石、胡汉民、谭延闓三院长及王正廷等开紧急会,讨论张学良6日致李维诺夫电,对俄事如此解决虽不能满意,但亦承认在此时只能忍痛,故决定对张电意见完全采纳。[130]

随着7日吕荣寰被免职,中苏预备会议得以召开。21日,蔡运升与西门诺夫斯基签定了预备会议记录。其要点为:(一)恢复1929年7月10日以前中东铁路状态;(二)双方释放自5月27日以后拘捕的对方国家的人民,苏方释放被俘的中方官兵;(三)恢复7月10日以后一切被革除的苏籍员工及雇员的职务,并补发欠薪,同时革除冲突期间中方雇用的人员;(四)立即恢复东三省境内所有苏联商业机关;(五)立即解散白俄武装并将其组织与煽动者驱逐出东三省;(六)立即在东三省恢复苏领馆,并在苏联远东各处恢复中国领馆,东北当局保证予苏联领馆以按照国际公法和习惯所应享有之权利,中俄全面恢复外交与领事关系问题留待中苏会议讨论;(七)切实保障遵守协议与双方利益之问题留待中苏会谈中解决;(八)中苏会谈将于1930年1月25日在莫斯科开议;(九)双方下令撤兵并恢复边境和平;(十)此项草约签字后,立时生效。按照此约,中东路新任正副局长将赴哈就职。[131]

26日,蔡运升携苏联新任中东路管理局正副局长回到哈尔滨。随即于次日赶到沈阳,于28日见了张学良。东北政务委员会30日发表任命莫德惠为中东路督办,次日苏新任局长回到哈尔滨,经理事会正式任命后,开始到局视事。双方当天分别开始公开释放被拘和被俘人员,中东路管理权之争至此告一段落。1930年1月1日,苏联代表西门诺夫斯基到沈阳谒见了张学良,双方声明两国军队同时开始撤兵。中苏之间因中东路问题所发生的军事冲突,至此亦告停止。

然而,随着伯力中苏预备会议草签记录稿送至南京,国民党高层中原本就对张学良的妥协处置有所不满的党政要员立即开始发难。孙科公开在中央党部总理纪念周讲演中主张根本否认伯力会议所签草约的效力;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外交组更通过决议,决定不承认伯力会议草约。王正廷据此电告张学良,伯力会议草约超越范围,必须修正。南京否定伯力会议草约的声势沸沸扬扬,苏方因此不仅公开声明伯力会议协定任何条款不得变更,而且开始缓撤军队,并复多方制造麻烦。面对此种情况,张学良愤然经何成浚转电蒋介石,称:蔡运升虽“鉴于事机危急,迫不及等,未及请准勉为立即签字”,然已拒绝甚多无理要求。已签草约中除早先已经承认的三项先决条件外,其他各条或不难做到,或至正式会议时尚可回旋,并无不妥。无奈该记录送交南京后,王部长竟来电指责。“往者外部徒唱高调,迁延不决,遂使东北受无量之损失,为今之计,似不得不忍痛须于将来正式会议时再图补救。倘别生枝节,再酝(酿)纠纷,弟个人可勿论,如东省人民何?大局前途,又将至何地步?”[132]

由于南京政府内部,乃至于南京、上海众多团体反对伯力会议草约的呼声甚高,1月25日未能如期举行中苏正式会议。对此,因草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除原拟在正式会议再行讨论的中苏复交等个别问题外,多已落实,故苏联政府也并未做出强烈反应。相反,倒是南京政府颇为尴尬,进退两难。本来是不满张学良全面妥协与让步,然而中东路及东北境内恢复苏领馆等问题又不得不承认由张自行办理,结果是所有不满只能集中到草约超越范围一点上,即蔡运升不应承诺在中苏会议中将讨论中苏复交问题。31日,蒋介石出席国务会议,其基本意见也是一样,即:“对俄外交决取强硬态度,蔡运升逾越职权,有辱使命,伯力协定不得批准。”因“中俄复交问题不在中东路问题范围之内”,必须等苏俄派全权代表来南京,中央与之交涉方得解决,此并非蔡运升有权做出承诺的问题。但是,与孙科等人的意见不同,蒋介石依旧坚持:“中东路问题与张学良以全权办理”。[133]

与张学良以全权办理中东路问题,反对伯力草约事实上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为了平息党内的强烈愤懑情绪,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党内要人必欲树立南京中央权威的心理,蒋介石一周后在中央临时政治会议上做了某种让步。他在当天给张学良的电报中写道:“本日由中央临时政治会议议决办法大致如下:(一)说明伯力记录超越代表原有之职权,擅自签订在中东路问题范围以外之条件。蔡运升应从严议处。(二)中央选派代表赴莫斯科会议解决中东路问题。(三)声明复交及全部通商如有开议必要,应由苏俄另派代表来京开议。第一点用意在和缓国人之反对,并对苏俄及各国宣告伯力纪录之越权,我本可完全否认,此次纯系委曲求全,而又不太予蔡代表以难堪,故外交组原拟撤职惩办,今已减轻,所云严议尚有商酌余地。第二点用意,我既派代表赴莫,苏俄自无词可以挑衅,代表由中央派出,别国更不能据为恶例。至代表人选自可仍由尊处推荐熟悉中东路情形之人员。再由中央任命。第三点用意,一方不承认伯力纪录超越权限之签订,以补救代表之错误,一方使苏俄留有复交通商之希望,以消弥进兵之野心。中深信如此解决实于万难之中求得两全之道,所有东北困难情形均经详细考虑,前此外交组所拟完全否认伯力纪录及拒绝开议复交通商,已分别改正,可信苏俄决不至再藉词弄兵。如东北尚有他种困难,仍请迅速电示,中必尽力为之。”[134]显而易见,所谓三项办法,中心还是由中央选派代表赴莫斯科会议解决中东路问题这一条。从会议最后仍旧决定以张学良推荐的莫德惠为代表,而蒋又十分清楚莫德惠“意在承认伯力协定”的情况[135]可知,如此做的关键其实只是想要在形式上维护一下南京政府的权威地位,使别国“不能据为恶例”而已。

 

2005年06月23日 1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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