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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南京国民党“清党”运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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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在上海《民国日报》等报纸上,出现了一则《国民党连日会议党务之要点》的报道。宣称:“连日国民党要人在上海莫利爱路孙总理遗宅及总司令,因党事纠纷开重要谈话会。与会者汪精卫、蒋介石、李济琛、李宗仁、黄绍雄、甘乃光、柏文蔚、白崇禧、宋子文、蔡孑民、古应芬、李石曾、吴稚晖等十余人,讨论近日国民党被人把持情形。所有汉口之命令,上海及各地之行动,均极颠倒离奇,各有建议。最后乃共依汪精卫氏之主张,暂时容忍,出于和平解决之途。其主张办法,即于四月十五日召集中央全体执行监察委员联席会议于南京,以求解决。在未开会以前,汪精卫氏赞成暂时应急之法数条如下:(一)汪精卫负责通知中国共产党首领陈独秀,立即制止国民政府统治下之各地共产党员,应即于开会讨论之前暂时停止一切活动,听候开会解决。(二)对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迁鄂后,因被操纵所发命令,不能健全,如有认为妨害党国前途者,于汪同志所拟召集之会议未解决以前,不接受此项命令。(三)现在各军队及各省之党部团体机关,认为有在内阴谋捣乱者,于汪同志所拟召集之会议未解决以前,在军队应由各军最高长官饬属暂时取缔;在各党部各团体各机关,亦由主要负责人暂时制裁。(四)凡工会纠察队等武装团体,应归总司令部指挥,否则认其为对政府之阴谋团体,不准存在。”[32]

有了这一名义,蒋介石也就自然可以采取下一步的行动了。蒋下一步行动想如何做?四条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这就是:第一,共产党员停止一切活动;第二,不受迁鄂后的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的各项命令;第三,各党政军负责人有权取缔和制裁捣乱分子;第四,凡工会纠察队等武装团体,除归总司令部指挥者外,一律取缔。

国民党之所谓“清党”,即由此而逐渐展开。

 

              从非法到合法的经过

相对于1927年5月上旬国民党清党委员会成立后进一步发起的“清党”运动,此一期“清党”当为第一期。蒋介石此时的“清党”行动较前在各地夺权之最大不同,就是开始公开动用军队和警察的力量,以取缔共产党及其影响下的机关团体,逮捕杀害共产党员、著名的左派国民党人和异己的工会领袖等。如4月8日,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首先就查封了听命于武汉方面的总政治部。不仅蒋介石毫无顾忌地公开发布布告和通电,声明因政治主任邓演达“唆令党羽,引起暴乱,丧失本军之信用,阻碍北伐之大计”,故不得不“下令封禁”,而且下令部属逮捕政治部首从。[33]总政治部后方留守主任孙炳文13日从香港与广州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医处处长褚民谊一同登船,褚即已得知蒋令。故16日下船时,褚即引导巡捕将孙逮捕,随即被害。[34]而一些远离舆论中心的地区,如福州、厦门、杭州、宁波等地,此时驻军亦时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取缔和镇压亲武汉的党部与民众团体的情形。

但是,蒋介石以总司令的身份,动用军队取缔军事单位的总政治部尚可,查封或取缔党部与民众团体则名不正、言不顺,仍有非法之嫌。故考虑到政治影响,蒋介石自身的言行还不能不比较谨慎。结果,4月9日夺取江苏省及南京市党部权力的行动,因为蒋人在南京,手下仍只能暗中支持帮会势力组建劳工会,组织劳工会分子实施打砸和抓捕。可是,因为帮会分子的权威不足,虽有命令指名要抓江苏省党部常务委员张曙时、侯绍裘等,而张却依旧能够依仗其老资格几进几出,并直接闯到总司令部问罪,温建刚乃至蒋介石则因密令不能公开,亦不敢当面捕张。就连侯绍裘也是次日转去上海,在上海才被秘密逮捕和杀害的。[35]同样的情况,蒋介石4月12日取缔上海总工会纠察队,也不得不由白崇禧派人出面去找上海的青红帮,请帮会提供帮助,包括伪装工人去冲击工人纠察队,然后驻军再乘机以制止工人械斗为藉口,实施包围和收缴武器,查封纠察队各个办公地点。[36]

然而假藉名义,并不能减少非议和纠纷。取缔上海工人纠察队的行动,就引来上海市党部、上海临时市政府以及上海市民代表大会等纷纷发表函电抗议或质疑。总工会不仅公开号召大罢工,而且工人纠察员更自动启封被封的纠察队总部,入内办公。12,13两日,市党部、总工会、学联会等更接连举行群众大会,发起请愿运动。13日的请愿群众游行至刚刚由孙传芳五省联军浙军改编而成的第二十六军二师司令部时,竟至于发生了军队射杀示威群众的严重流血事件。开枪十几分钟之后,士兵还闯入附近里弄居户,“捕得青布短衣之工人,即在路上枪毙。”仅据驻军单方面的统计,当场死伤者也已在百人以上。[37]蒋介石身为总司令,号称以打倒军阀为职任,部属却发生如此恶行,自不免更是受到广泛谴责。身居事发地点附近,亲眼目睹事件经过的文化青年郑振铎等、冯次行、胡愈之等,愤而联名致信上海临时政治分会委员蔡元培等,对他们翘首以迎的“人民之军队”,“今乃演此绝灭人道之暴行”,表示异常震惊。[38]甚至就连“清党”运动的最早发起者西山会议派,亦电斥其非。其电称:“日前以军警收缴武装纠察队枪械,目为工友冲突,掩耳盗铃而曰天下皆愚而我独智,宁有是理!”[39]

值得注意的是,西山会议派之电报,拍发日期为4月14日,内中披露吴稚晖13日已受命联络邹鲁,商议两派联合共同“清党”的情形。而西山会议派对吴所提建议,断然拒绝,原因竟是因为吴所提办法,即所谓“清党已有决心与办法,但表面仍称联俄容共,打倒西山会议派”。[40]西山会议派所以明知蒋已实施反共,仍旧恶言相向,其原因当或在此。

说在发动了夺取上海工人纠察队武器的“四·一二”事变之后,蒋介石等计划“表面仍称联俄容共”,颇有些令人疑惑。但蒋介石等想要利用西山会议派在各地的组织,却暂时不敢马上承认西山会议派为同道,甚至还没有正式决定废止联俄容共口号,却显而易见。[41]这也就难怪,包括蒋介石委以重任,负责上海行动的杨虎、陈群二人,在具体实施了蒋的一系列行动计划之后,也弄不清楚蒋的新方针究竟是什么。其14日当天还在电询蒋介石:“现在是否仍容纳共产党,对捣乱分子如何处置?”[42]

眼看与汪精卫约定的时间已到,武汉方面诸人已注定不可能来南京开会。汪精卫与武汉方面国民党人不到南京来,蒋介石等人就没有办法施加自己的影响,反而还不得不继续受制于武汉中央。故蒋介石非破釜沉舟,独树异帜不可了。为了使自己的行动合法化,将前此讨论过的监察委员会的弹劾案程序化的问题即被提上了日程。

监察委员们显然是几易其稿,多次讨论,最终补齐了程序上必须的会议录和相关文件。[43]为了使整个过程看起来合理,他们以3月28日为第一讨论的时间,而以4月2日作为正式决议的时间。考虑到4月2日决议后延至10天以上迟不发布,颇不合逻辑,他们还有意在“会议录”里写上了一段暂不发送的讨论。其文为:“黄委员绍竑:咨送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案,何时发出?吴委员敬恒:待决裂后发出。李委员宗仁:吴委员言甚是。武汉方面种种行为,意在挑衅,故宜少加容忍,待其爆发,然后对付,庶效力更大。主席:现在可暂保存,至必要时发出。”[44]但多半是考虑到如此太不正式,且刚刚开会形成决议,尚未成文,就当堂决定推延发出,太不合乎逻辑,于是再易其稿,将原拟之议推迟3天,至4月5日再拟一“会议录”,专门就此做一决议。同时将原本准备突出其临时及紧迫性质的无序号之“会议录”,分别标注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字样,以示正规。其拟就的第三号会议录内写道:“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将本会本月二日议决之请办覆党卖国之共产党案暂行保留案。议决:俟适当时再集会议决定发送”。[45]

监察委员会弹劾程序的各项文件应当是在14日左右补充齐整的,因蒋介石当天已将监察委员会举发咨文及吴稚晖举发呈文转发李济深,并询问李是否可以与他联署复电以示拥护。蒋当天亦下令将咨文和呈文分发给各报馆,准备刊出,其本人也在起草告全党同志书等。[46]与此同时,蒋介石一面开始积极准备另立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行动,一面已陆续开始采取行动正式实施“清党”了。

2006年01月26日 13: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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