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南京国民党“清党”运动开始时,两湖、江西及长江以北大部分省份尚不在其控制之中,一些省份甚至基本上还没有国民党的党组织。
[3] 其中以李云汉和杨天石的著作最具代表性。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中华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6年;杨天石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编第五卷,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
[4] 黄金麟:《革命与反革命-“清党”再思考》;王奇生:《清党以后国民党的组织蜕变》,《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5期。
[5] 黄金麟和王奇生的文章是近些年来有关“清党”运动研究的最为出色的两篇文章,但两文的视角和立论,似都还有可商榷之处。黄文对作为追求正统的标志性象征,即对“革命”的符号作用的看法,与其对斥诸于暴力形式的国民“革命”正当性的理所当然的接纳,明显地成为其论说逻辑的致命伤。而王文关于“清党”导致国民党出现人才逆淘汰,从而使组织“蜕变”的论点,其概括似也有讨论余地。
[6] 关于蒋介石与鲍罗廷及武汉方面走向分裂之经过,可参见拙作:《蒋介石从“三二
[7] 杨天石:《四一二政变前夕的吴稚晖》,《历史研究》2003年第6期。
[8] 《邵元冲日记》,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06-310页。
[9]转见《清党运动之概论》,上海:中山书店,1927年6月,第30页。
[10] 《第一届第一次中央全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之决议案》,1924年1月,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1年,第65页。
[11] 12名监察委员中,这时可以确定立场的除吴稚晖、蔡元培、李石曾外,还有陈果夫、张静江、古应芬、邓泽如,合共7人。8名候补监察委员当中,已知可以站在反对武汉一方的,也有黄绍竑、李宗仁、李福林3人。国民党二大选举的中央监察委员名单可见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77页。
[12] 会议通过了包括《统一党的领导机关案》、《统一革命势力决议案》及《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等15个文件,决定实施集体领导,限定总司令只是军委委员之一,包括军官任免、出征、动员等都须经军委会集体决议,再提交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后,才能交由总司令执行。蒋介石的军委会主席、军人部长和黄埔军校校长等职务亦被取消。
[13] 关于因搞不清谁是自己人,以至于四处发动械斗来分清敌我和利用帮会势力来夺权的情况,可参见陈立夫:《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第96-100页。
[14] 前人习惯据当事人之一白崇禧的口述为证。《白崇禧先生访问纪录》(上)有云:蒋总司令自九江乘舰抵达上海召见我,面示清党之决心。给人印象,蒋到上海时已决心清党。然此说并无相关文献可予证实。鉴于上文下接“并召集薛岳之第一师,及刘峙之第二师各级干部训话”之语,查蒋之训话为
[15] 《邵元冲日记》,第313-314页。
[16] 《邵元冲日记》,第314页。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馆藏有该次会议之会议录(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17辑第128-129页),但其一,该日之会议录存有两种不同版本,一为罗家伦公布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录”;一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第一号会议”(档案号2-6.1/6)。不仅名称各异,而且内容文字也各异。可见,此一会议录恐系事后补造之物。其二,会议录记:当晚“到会蔡元培、吴敬恒、张人杰、古应芬、李煜瀛”共5名监委,但对照邵元冲日记,古应芬当日似未到会,邵元冲当天日记有“介石谓湘芹处已去电促其即来”,次晚日记有“程颂云、古应芬、何敬之等皆来共商”。其三,据雷德华(朱华)早有之考证:《民国日报》
[17] 《邵元冲日记》,第314-315页。
[18] 《邵元冲日记》,第315页。
[19] 见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困勉记卷六,
[20] 蒋介石:《与汪精卫会晤后通电》,
[21] 汪精卫对此也有过说明,说是“有一天谣传中央免了蒋介石同志的职。问他们这个消息是从什么得来的,他们说是从中国银行得来的。”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速记录》,
[22] 《邵元冲日记》,第315-316页。一般史书所据
[23] 参见蒋介石:《南昌总部第十六次总理纪念周演讲词》,
[24]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
[25] 《汪精卫、陈独秀联合宣言》,
[26] 《昨日国民党员会议席上之重要谈话》,
[27] 见前引困勉记卷六,
[28] 见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第619页。
[29] 《邵元冲日记》,第316页。
[30] 困勉记卷六,
[31] 困勉记卷六,
[32] 《国民党连日会议党务之要点》,上海《民国日报》
[33] 转见《四·一二反干革命政变资料选编》,第124-125,132页。
[34] 《孙纬坤致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书》,1927年7月),台北党史馆藏档,汉12286。
[35]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速记录》,
[36] 有关“四·一二”事变驻军藉口工人械斗实施缴械的史料甚多。可参见《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资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41-146页。但陈立夫及白崇禧等均承认他们当时不得不藉助于帮会的帮助。陈立夫并且指明总部行营特务处长,蒋指定负责上海“清党”行动的两大干将之一的杨虎,即是青帮头领。见陈立夫前引书,第101-103页。白崇禧亦回忆,因取缔工人纠察队的缘故,不得不“派员与上海帮会首领杜月笙、黄金镛等密商,借得工会之符号衣服,分给采取行动之人员化装成工人混入工厂,以便策应外面包围之部队。”《白崇禧先生访问纪录》(上),第54,75页。
[37] 《时事新报》两次公布死伤数字,一次显为军方发布之消息,称军队死2人,伤30余人,工人死30余人,伤40余人,死伤数字应不下于110人。一次未显示倾向,仅公布死伤人名103人,其中军队死12人,受伤5人,余为工人及民众。但两次公布之死伤名单(第一次公布了28名伤者名单),除个别人可对上号以外,余均不相同。且所谓军方死亡者,只标明由缴械司令部收殓,显未让报道者查验死因。而凡能查验伤情之士兵,则均非枪伤。鉴于军方在缴械问题上公然造假,以及死者不公布死因,和伤者均非枪伤等情,推断可知军方发布的所谓游行者先放枪,第二师为自卫而还击,及士兵因此死伤等消息,亦多属虚构。转见《时事新报》1927年4月14,17日。
[38] 《郑振铎等为四·一二惨案致上海临时政治分会书》,
[39] 居正:《清党实录》(下),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28年,第2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