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五反”运动2月上中旬在上海发展得轰轰烈烈,但是,进入到2月底,报纸上虽然依旧“狂轰滥炸”,许多工厂和商店中工人、店员的热情却明显地降温了。其原因很简单,已经有太多的例子证明,不管军管会有怎样不许停工、停业、停伙、停薪的命令,资本家在现有形势下,终有撑不下去的时候。搞垮了资本家和店主,工人和店员就没有饭吃。这个时候,因为停工歇业,已经造成整个上海13万职工失业,比1950年“二·六”轰炸所造成的失业人数还要多。[1]而且经济和生产形势还在进一步恶化中。据劳动局3月上旬报告称:建筑、五金、医药用品、食品、轻工业和手工业,包括搬运等行业,都发生严重失业的情况,许多工人、店员需要紧急救济。[2]因此,尚有工可作的众多工人和店员都不能不开始为保住自己的饭碗打算。原来天天喊话的店员宣传站也消失了,有些工人则把工会张贴的军管会规定干脆撕掉。一些职工公开讲:“现在五反,反得我们吃饭都成问题,还是不反的好。”[3]上海的“五反”运动明显地陷入到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据此,薄一波建议采取如下办法:
“(一)上海共有工商业十六万三千户,二百七十七个行业(其中重要行业八十个)。按纳税方法分,定期定额四万二千二百户,民主评议十一万八千七百户,查账征收二千二百户。这是划分资本家大小好坏大体合乎实际的比例。此外,……用三种办法,即与国家经济部门来往的多少和金额的大小;对国计民生利害关系的大小;及在资产阶级中间影响的好坏,对全市资本家加以排队。如此大体得出:守法的五万七千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卅五;半守法半违法的九万七千八百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十;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户八千一百五十户(此数字恐大了些,拟减至六千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五。”
“(二)上海上层资本家包括同业公会的主委、区工商联主任以上的人员在内,共有五百余人,根据其政治态度,工业或商业,五种罪行的大小,分成应予保护的、一般保护的和坚决打击的三大类,名单已拟出,正征求各方意见中。上海少数同志(如顾准等)有趁此机会把大资本家而且是比较靠拢我们的大资本家,包括荣毅仁、郭棣沽、刘靖基、刘鸿生、经叔平等在内,一齐打掉实行‘社会主义’的想头,[4]所以必须有此规定。”
(三)“组织五反工作队或战斗小组。决定立即抽调一万个有阶级觉悟,有斗争经验而且斗争性强的店员工会的基层干部,与各地新调来的干部合在一起加以训练,作为五反开始时的骨干。”并利用已经组织起来的1100人,包括中央和各地来此找材料的500人在内,专门整理群众检举和资本家坦白的36万件各种材料。使各工作队和战斗小组,熟悉和掌握上海已有的坦白检举材料。预先准备出几个大案件的成熟材料,公之于众,一战即捷,以激起群众义愤,“给五反的全胜铺好道路”。[5]
毛泽东对薄一波的报告迅速做了批示,包括要求上海对资本家“应按中央新的划分标准,划分为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违法半守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五类”;“不应当提出反暴利口号”;逃汇套汇及隐藏敌产等“归入反盗窃国家资财”等。同时,他更将上海的作法广而告之,要求各中央局等要向上海这样,“在任何城市进行五反,必须分析情况、确定策略、组织工人、组织干部(工作队)、组织指挥机关,并做出全盘计划,方能真正开展五反斗争,并在斗争中不断修改自己的计划,决不能盲目地进行五反。市委须每天指导各区,几天总结一次经验。”[6]
根据毛泽东的批示,薄一波与华东局及上海市委研究后,进一步调整了“五反”的斗争策略。决定按中央的标准,将上海资本家由原拟四类改为五类,准备在划2.5万个守法户的同时,以每户行贿、偷税漏税等在1000万元以下为标准,划基本守法的6万户;以每户偷税或盗窃等平均在1500万元左右为标准,划半守法半违法的7.2万户;划严重违法的4500户;划完全违法的1500户。而这6000严重违法或完全违法户的划分,如果从中央确定的行业政策考虑,则上海277个行业,75个要重点打击的行业里占5000户,其他202个行业占1000户。75个重点打击的行业,按其重要程度又分为三类,其中五金商、化学原料商、国际贸易商、钢铁商、络麻贷商、营造工业、报关运输行、汽车材料商、照像材料商、新药商、电器商、五金另件商和汽车另件商等21个行业为重点打击对象,12134户中初步确定打击2087户。医疗器械商、仓库商、植物油炼制、棉布商、粮食商、房地产商、铜锡商、金属品冶铸、家用化工、木器商、金融保险业、五金零件工业等31个行业为次要打击对象,20212户中初步确定打击1318户。而棉纺、面粉、造纸、铜料冶制、搪瓷等23个行业为个别打击对象,8034户中初步确定打击728户。
新的方案突出强调了上海的特殊性,提出了对大资本家要竭力保护的政策方针。[7]说明:“上海工商业上层分子(包括市政府委员、市协商会委员、区协商会副主席以上人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市工商联执监委员和同业公会主委)共三百五十七人,这是全上海工商界特别六千户工商业户的缩影,它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确具代表性,处理时应注意。拟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比较靠拢我党,代表性大,其企业对国计民生有利者,应予保护过关,需退财、退税、退而不罚。如本人未负企业实际责任,其企业就企业单位处理。共计十八人:盛丕华、刘鸿生、篑延芳、王子苋、盛康年等。第二类是一般代表性,人缘还好,其企业对国计民生有利者,一般保护,但须把问题交代清楚,退而不罚,有胡厥文、刘靖基、胡子婴等七十四人。第三类是在其行业中或地区中有一定代表性,人缘尚好,彻底坦白,大部退而不罚,个别又退又罚,政治上降级使用,有韩志明、颜耀秋、伍锡林等一百七十人。第四类是罪行严重,坦白不彻底,人缘不好,又退又罚,但一般罚而不垮,个别须抓但不关,政治上降职使用或解除一部分职务,有樊景云、傅守朴、陆生田等六十四人。第五类是五毒俱全,罪行严重,抗拒五反,其企业或在淘汰之列,或应由国家接管,不惩不足以平民愤者,又退又罚,要罚垮一部分,有些要关起来”。
考虑到经济生产形势的压力,方案提出了用一个半月时间,到四月底五月初基本解决问题的速战速决计划。其步骤是:“第一阶段只对重点行业的重点户,比如一百多户进行斗争,等于典型试验,俟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第二阶段再增加一批,比如平均每区以一百户计,则可有二千一百户,并同时迅速逐步的清理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形成五反统一战线。第三阶段再增加一批,如果搞得好,多数可不战而胜,争取俘虏即可。第四阶段可进入清理案件,作结论,发通知书,集中力量解决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
基于前一阶段“五反”政策不清,乱打乱斗的情况,方案明确提出:“捣乱金融、贩运鸦片、关厂停薪停火等,按政府发布的其他有关法令办理,不列入五反。小额回扣、请吃馆子或看电影一两次和被人勒索,均不叫行贿,而小叫做小毛病、小问题。偶尔失密,无意中谈及财经情况,或商人虽有意,但只是为了生产而向工作人员公开打听生产情况(如某种生产是否过剩可否举办等),不能一概视作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或坐探。不要提反暴利口号,“超过十五分利润者均属违法”的说法是不策略的,也是错误的。不要一切都反,(如所谓反剥削、腐化,说资本家跳舞娶小老婆等)。五反追溯的时间,除隐匿侵吞敌产可以从日本投降时期以后算起,其他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算。”与此同时,“为了使生产不致因五反而停顿,做到一面生产一面斗争,拟做下列几件事情:一、在斗争开始时,明令宣布不得停工停火并通过工会动员工人,保证生产继续进行。二、国营企业应继续加工订货,不使资方获得停工的借口。最近上海市场因恢复加工订货,人民银行恢复放贷,市场已较前半月大为松动,票据交换已由每日八百亿元增到一千六百二十亿元。三、由负责人宣布一个五反文告(已在起草中)说明五反的必要和五反的政策,拟将划分资本家为五类及其处理原则一并宣布。”
[1] “二·六”轰炸,指的是
[2]上海档案馆藏档,B182/1/573/79-80。
[3]上海档案馆藏档,B182/1/573/84。
[4] 顾准原任上海市税务局局长,
[5] 《薄一波关于上海五反准备工作初步研究和部署给毛主席并中央的简报》,
[6]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304-305页。
[7] 这是针对北京、天津以及华北其他先行一步的城市以“违法所得(主要是偷税漏税,或小额偷工减料)总额未满二百万元”或“总额超二百万元,但情节轻微,并彻底坦白者”划为基本守法户的规定提出的。参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