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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后中共和平土改的尝试与可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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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54,《刘少奇选集》(上),第377383页。

[14] 《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654,《刘少奇选集》(上),第377383页。

[15] 所谓“一条批准”是指批准“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九条照顾”是指指示要求照顾中农、富农、照顾抗属、军属、照顾中小地主、照顾被汉奸、豪绅、恶霸所利用的普通农民、照顾工商地主、照顾知识分子、开明士绅,包括对逃亡回乡的地主要给以生活出路等。

[16] 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结论》,1947913,《刘少奇选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86页。

[17] 《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45页。

[18] 薄一波称:“到1946年3月,全区有50%的地区,贫雇农直接从地主手中获得了土地,实行了‘土地还家’、‘耕者有其田(大体上人均三亩)’。中农也分到一些斗争果实。” 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第397页。3月间,华中局也发出了《中共华中局关于实施土地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清算目的在算出地主阶级土地”,要“在运动中鼓励农民赎田买田”,等。转见《共匪祸国史料丛编》第六册,台北,黎明文化有限公司,1967年,第153-154页。另外太行、太岳两区也均从4月开始主动指导农民运用清算的办法从地主手中夺取土地了。参见《人民日报》1946年6月20日。

[19]见《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5-316页。

[20] 《任弼时年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11.516页。其1946315条称当日出席中共中央会议,会议讨论《中共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草案)。任弼时在会上首先发言云云。54条则只字未提开会事,只提到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

[21] 《毛泽东年谱》(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60617778页;《刘少奇年谱》(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62742页;《刘少奇传》(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556页。上述书中肯定315中共中央开过会议,但认为所讨论者系时局问题,非土地改革问题。同时,认为54中共中央有过专门会议,讨论“五四指示”的内容。

[22] 参见《任弼时年谱》,第511页;《任弼时传》,第707708页;《刘少奇年谱》(下),第42页;《毛泽东年谱》(下),第7879页;《刘少奇传》(上),第556页;金冲及前引书,第378379页;罗平汉前引书,第6910页,等。

[23] 《刘少奇传》上册,第556页。

[24] 《刘少奇年谱》下,第42页。

[25] 中央关于暂不在报纸上宣传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指示》,19546513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第10页。

[26]《毛泽东、刘少奇关于土地政策发言要点》,1946年5月8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第2-3页。

[27] 中央就如何深入清算运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给冀热辽分局的指示》,1946517;《中央情报部关于关内各解放区开展清算运动的经验给中共东北局电》,1946519《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第12,13页。

[28] 《中央关于中原军须求经济自救与准备突围给郑位三等的指示》,19466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第181页。

[29] 《毛泽东年谱》(下),第8489919397页。

[30] 《毛泽东年谱》(下),第8485页。

[31] 前引《毛泽东、刘少奇关于土地政策发言要点》。

[32]《毛泽东年谱》(下),第99页。

2008年05月12日 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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