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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共产国际与中共关系文献资料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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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可参见拙作:《西安事变新探-张学良与中共关系之研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5年;《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

[5] 季米特洛夫著,马细谱等译:《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6] Comintern-CCP Relations: the Anti-Japanese United Front in China,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1-2.

[7] 有关这批档案所透露的共产国际三四十年代向中共提供财政帮助的情况,作者已经在《共产国际为中共提供财政援助情况之考察》(《党史研究资料》2004年1-2期)一文中有所交待,在此不另赘述。

[8]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 Vol.30, no.1, pp.19-67, 69.

[9]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46页。

[10]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48页。

[11] 前一种说法来自埃德加·斯诺的《红色中国杂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3页);后一种说法来自于张国焘的《我的回忆》(2),现代史料编刊社1981年,第333页。

[12]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49-50页。

[13] 转见《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3期。

[14] 同上引注。

[15] 《张闻天在中共中央常委会上的发言》,1937年1月24日

[16] 参见《中共中央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57-158页。

[17] 转见《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3期。

[18]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52-53页。

[19] 《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致中共中央书记处电》,1937年2月5日

[20] 转见《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3期。

[21]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59-61页。

[22] 《毛泽东致季米特洛夫、曼努伊斯基的信》,1940年11月4日

[23]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15页。

[24] 《季米特洛夫致毛泽东电》,1941年1月4日,《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3期。

[25]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21-122页。

[26]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22页。

[27]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22-124页。

[28]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26页。

[29] 《毛、朱、王关于我军政治军事组织上采取的步骤致彭德怀并告胡服电》,1941年1月19日;《毛泽东关于询问崔可夫公开援助事宜致周恩来电》,1941年1月30日,中央档案馆编:《皖南事变(资料选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180-181,201页。

[30] 《毛、朱、王致彭、左电》,1941年5月10日

[31] 《毛、朱、王致彭德怀电》,1941年5月17日

[32]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42页。

[33]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46页。

[34] 《季米特洛夫致莫洛托夫信》,1941年7月16日:CHSDATE>,Russian Center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Study of Documents on Modern Histroy, 495/74/317/78.

[35]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48-149页。

[36] 《季米特洛夫致斯大林并莫洛托夫信》,1941年7月18日,Russian Center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Study of Documents on Modern Histroy, 495/74/317/81.

[37]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198,203,222页。

[38]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244页。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季米特洛夫日记》与《延安日记》的日期差别的问题。前者讲述的日期如下:1943年5月8日与莫洛托夫讨论共产国际解散事宜,10日形成最初文件,11日季与曼努伊斯基校订该文件并于当晚与斯大林讨论该文件,12日以草案形式提交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讨论并决定次日将形成的决议草案发给毛泽东等共产党领导人。而后者却在5月7日条目下写道:“莫斯科发来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的决议”。见《延安日记》,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年,第125页。

[39] 《伊里切夫致季米特洛夫信》,1943年5月31日,Russian Center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Study of Documents on Modern Histroy, 495/74/317/81.

[40]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222页;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60.

[41] 转见《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2] 《伊里契夫致季米特洛夫信》,1943年9月1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67-68.

[43] 《菲廷致季米特洛夫信》,1943年9月29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69-70.

[44] 《菲廷致季米特洛夫信》,1943年11月15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71.

[45] 《毛泽东通过弗拉基米洛夫转送给季米特洛夫的电报》,1944年1月3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84-85.

[46] 《季米特洛夫致莫洛托夫信》,1944年1月6日,Russian Center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Study of Documents on Modern Histroy, 495/74/342/1.

[47] 《毛泽东通过弗拉基米洛夫转送给季米特洛夫的电报》,1944年1月7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82-83.

[48] 《季米特洛夫日记选编》,第278-279页。

[49] 《毛泽东致季米特洛夫电》,1944年3月23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86-88.

[50] 《伊里契夫转发毛泽东致季米特洛夫4月24日电》,1944年5月6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89-95.

[51] 《伊里契夫转发毛泽东致季米特洛夫电》,1944年7月13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96-99.

[52] 《毛泽东致季米特洛夫电》,1944年10月28日,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II), Vol.30, no.1, pp.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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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5日 10: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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